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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根据《国家计委人事司关于印发〈价格认证中心机构设置及领导职数方案〉的通知》(计人干字[2001]30号)的规定,结合中心当前工作的实际和需要,各部室的机构和任务设置如下:
  一、办公室(人事处)
  负责承办全中心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包括人事、外事、文秘、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办公用品采购和后勤保障等。
  负责组织中心主任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工作例会、全体职工会议以及以本中心名义召开的其它会议,做好会议纪录。负责安排中心领导的活动,协调中心内外的工作关系。
  负责审阅、印发中心有关文件、简报、周报。
  负责组织起草、审核中心工作总结、工作计划、规章制度。
  负责财务管理与成本核算有关工作。
  拟订并负责实施有关人事工资工作方面的规划、计划、方案和各项规定、办法。
  负责职员考勤和考核;负责后备干部的考察和管理工作。
  负责中心职工生活福利,做好有关后勤保障工作和本室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党支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女、监察等方面的工作。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部
  负责承办价格鉴定、认证理论政策研究,协助承办价格鉴证的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
  负责协助系统内价格认证机构资质和人员资格证书核发。
  负责系统内格鉴定认证业务和机构人员的统计调查、业务资料汇总。
  负责《全国价格鉴证工作通讯》内刊的编辑印发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价格鉴定部
  负责承办中央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央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委托的刑事、民事、经济等案件中涉案标的价值鉴定。
  负责承办各地移送的重大案件价格鉴定;接受中央直接管理单位涉诉讼财产价格认证。
  负责各地价格鉴定师资人员的培训。拟定分类涉案财产价格鉴定技术操作规程。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复核裁定部
  负责承办全国涉案标的价格鉴定、认证的复议、复核和最终复核裁定。
  负责价格鉴定复核裁定人员的培训。拟定相关涉案财产价格鉴定复核裁定技术操作规程。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价格认证部
  负责承办对各类市场主体价格行为的合法性、价格水平的合理性认证;
  负责承办价格信用认证;
  负责承办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人员资格认定事务性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审价部
  负责协助承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非企业组织《收费许可证》的核发、审验的具体工作。
  协助进行成本调查,对收费部门、行业和单位委托的调定价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网络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络办)
  负责纵向网、互联网上价格鉴证网络系统的维护和信息管理,负责管理维护中心内部办公自动化网络系统。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价格鉴证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专家办)
  负责价格鉴定、认证专家的联系、管理、服务工作。
  九、《中国物价年鉴》编辑部办公室(年鉴办)
  负责《中国物价年鉴》协助年鉴编辑、负责发行和经营管理工作。
  十、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鉴证分会
  为本中心联系单位。按照该分会章程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