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8月1日,潍坊市物价局在昌邑市召开全市价格认证中心规范化创建工作现场会。各县(市、区)物价局长、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参加了这次会议。会议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总结了前一段规范化创建工作中的经验,布署了下一步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创建工作任务。
会议由潍坊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毅鹏主持,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魏志强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昌邑市物价局局长郭光武同志作了规范化创建工作经验介绍。
省物价局副局长徐强同志、省价格认证中心副主任王玉利同志也应邀参加了会议,徐强副局长还做了重要讲话。
昌邑市委、市政府对这次会议的召开十分重视,市委书记马跃启、市长张新强、常务副市长李中福出席了会议,张新强市长做了热情洋溢的致辞。
会议要求:全市物价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把规范化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全市价格认证机构必须在三年内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五年内全部达到国家级规范化标准。
会议着重指出:规范化创建工作与评优、评先不同,全市要把规范化创建工作与当前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联系起来,当作价格认证中心机构规范、技术规范和行为规范的长期的硬性的工作任务抓紧抓好,常抓不懈。为使我市各级价格认证中心成为“机构完整、理念先进、制度健全、运转顺畅、特点突出、主题鲜明、职能得到最大发挥”的规范化价格认证机构,更好地服务于政府,服务于社会,服务于法制建设,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和省物价局的统一要求,继续深入开展规范化价格认证机构创建活动。
会议强调:这项活动的开展对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提高价格认证系统整体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要向昌邑市价格认证中心学习,使价格认证中心的行政裁定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得到了较为充分的发挥,价格认证工作的社会影响和公信度不断提高,规范化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会上,潍坊市物价局还以文件的形式印发了《潍坊市创建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实施方案》。对我市下一步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创建活动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