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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价认函【2021】103号
各有关价格认定(认证)机构、价格评估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
鉴于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趋于复杂严峻,我中心决定将原定的第四、五期价格认定业务培训班推迟举办,具体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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