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9—20日,全国价格认定工作座谈会在武汉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总结2018年价格认定工作,深入交流各地工作经验,分析研究新时代价格认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按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部署安排明年价格认定各项重点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吴涧生出席会议并作了题为《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责任担当 奋力推进新时代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报告,副主任成钢、秦成华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成钢作会议总结。湖北省物价局副局长梅香雪到会致辞。
会议指出,2018年全国价格认定系统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地方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开拓进取、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真抓实干,以开展学习提升年活动为契机,稳步推进各项价格认定工作,取得不少新成效新进展,呈现出许多新特点新亮点。
会议强调,在国际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国内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持续深化、《宪法》修正案和国家《监察法》颁布实施的新形势下,全国价格认定系统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强化担当,厘清发展思路、把握工作重点,推动新时代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加强能力建设、夯实业务基础,树立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查找差距和短板,下大力气解决制约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困难和障碍。
会议指出,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再出发的起始之年,各地价格认定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发展改革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正确把握、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紧紧围绕价格服务,创新工作思路,打造服务品牌。
会议要求,全国价格认定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和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找准发展方位,把握发展重点,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强化协同、形成合力,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新中国70周年华诞。
会上,天津市、河北省、江苏省、湖北省、安徽省淮北市和福建省厦门市作了典型经验交流,秦成华副主任宣读了2017-2018年度全国价格认定工作先进机构、优秀个人表彰决定,参会代表就2019年价格认定工作要点、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意见、价格认定复核办法释义等进行了深入讨论。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研室、价格司、法规司、直属机关党委等有关同志,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与价格研究所、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中国经济导报、中国改革报等有关研究机构专家和新闻媒体记者,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各处室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价格认定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