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价格认定方式方法 协力推进工作发展提高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3日

——温州市和杭州市两地调研报告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到浙江省温州市、杭州市调研了价格认定工作创新情况。调研中了解到,以两市为代表的价格认定工作情况,反映出浙江省通过工作方式、工作制度、工作协调的不断创新,有效地加强了业务建设,促进了工作发展提高。

一、温州市价格认定方式方法创新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介绍了借助价格认定协助员实现价格认定受理端口前移的新举措,瑞安市和瓯海区介绍了依托微信等即时通讯平台搭建价格认定机构与提出机关沟通渠道的新做法。

(一)鹿城区价格认定协助员模式

创建制度的动因:一是鹿城区为温州市中心城区,经济较发达、外来人口多,年均办理价格认定事项逾千件,但是同样存在着价格认定人员少、任务重的难题。二是近年价格认定规范性文件规范细致,但是公安部门派出所和办案大队人员变动频繁,对价格认定程序缺乏必要了解,以至于价格认定协助书在内容填写方面存在欠缺,如对标的描述不详细、价格基准日存在理解偏差等,致使价格认定工作效率低下。为改变价格认定工作旧局面、理顺工作流程,鹿城区价格认证中心吸纳提出机关办案人员作为价格认定协助员,并力促区发展改革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制定《鹿城区价格认定协助员工作制度》,将价格认定协助员作为一项制度定型化。

制度的构建和运作:一是选聘人员,聘任区基层派出所、办案大队中担任公安局法制员的副所长或中队长兼任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协助员,负责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协助书初审工作并全程协助跟踪具体涉案财物价格认定;聘任公安局执法监督大队大队长兼任涉案物品价格认定总协助员,负责部门间沟通协调工作。二是严格程序,价格认定协助书需经价格认定协助员签字确认后,价格认证中心方予受理。价格认定协助员在办案方面具有丰富的业务知识经验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经过价格认定业务学习培训,可以胜任价格认定协助初审工作。三是定期培训,区价格认证中心每年定期举办价格认定专门研讨会,组织价格认定协助员学习近期出台的有关规则、剖析典型案例。通过深入浅出地向价格认定协助员介绍如何审核协助书及做好价格认定关联笔录,答疑解惑、消除误解,增进价格认定协助员对价格认定工作的了解。

制度的运行效果:一是价格认定受理“关口”前移,价格认定工作效率质量显著提高。价格认定协助员制度将基层一线办案民警纳入到价格认定工作流程中,有效弥补了价格认证中心工作人员不足的缺陷。价格认定协助员对价格认定协助事先初审,能够确保价格认定协助书内容填写规范化、完备化,减少或避免因价格认定协助书填写错误或资料不齐等原因,导致价格认定协助书退回提出机关重新填写的情形,大大降低价格认定协助的退回补充率和不予受理率,极大地节约行政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畅通价格认定协助机制,保障价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价格认定协助员架起了价格认定机构与基层案件侦办人员沟通的桥梁,理顺了提出机关与价格认定机构之间的工作关系,充分发挥了价格认定服务提出机关的功能。提出机关对价格认定标的基本情况的事实认定,是价格认定机构作出价格认定结论的基础。价格认定协助员制度建立之后,提出机关明显增强了价格认定协助方面的专业知识,理清了其在价格认定过程中承担的“事实认定职责”,有助于提出机关和价格认定机构合理合规划定各自职责,价格认定人员专职价格认定而不涉足事实认定,既不越权也不缺位,双方通过充分沟通、协调,共同调查取证,确保价格认定过程程序公正、价格认定结论实体公正。三是增进各方相互了解,准确认识价格认定定性定位。价格认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定性定位不清晰的历史时期,曾有过“估价”、“价格鉴证”、“价格鉴定”等名称,部分提出机关未能及时改变对价格认定的既往认识,混淆价格认定机构与价格评估机构的性质定位,沿袭以往工作名称。价格认定机构通过聘请价格认定协助员,加大培训力度,能够矫正提出机关对价格认定工作名称、定性定位的错误认识,使得价格认定机构和提出机关之间形成良好工作关系。

(二)瑞安市和瓯海区打造互联网+价格认定

价格认定人员少、任务重是价格认定系统普遍存在的问题,温州市所属价格认定机构也不例外。提出机关由于办案时限的要求和压力,加之对价格认定工作程序不熟悉,导致部分价格认定协助难以达到规范要求,出现了价格认定协助书多次退回补充填写、重新制作的问题。为了提高价格认定受理工作质量,保障提出机关工作顺利开展,温州市瑞安市和瓯海区充分利用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及信息化办公网络,在价格认定受理环节实现价格认定机构与提出机关的良好沟通互动,打通价格认定工作流程。

瑞安市价格认证中心借助微信群构建价格认定受理预审机制,通过联合提出机关组建微信群,方便提出机关办案人员在提出认定协助前就所提出的价格认定事项与价格认定工作人员及时、充分交流,确保提出机关提供的价格认定协助书符合规范要求,避免或减少因为价格认定协助书不规范给价格认定工作和提出机关办案带来不必要的迟延和错误。瓯海区价格认证中心通过开启价格认定微信公众号的方式,主推提出机关网上提出价格认定协助、查询价格认定进展等功能,便利提出机关及时跟踪价格认定事项办理情况。瑞安市价格认证中心和瓯海区价格认证中心依托微信平台打造互联网+价格认定的工作方式,反映出价格认定系统在互联网时代的自我完善,是价格认定机构创新工作方式的有益尝试。

二、杭州市价格认定方式方法创新情况

为解决价格认定面临的量大、面广、内容繁杂及自身条件有限等问题,杭州市价格认证中心一方面引入外部资源强化价格认定工作力量,另一方面整合现有资源,提高价格认定工作质量效果。

(一)大力引入外部资源

杭州市价格认证中心通过借助外力,规范管理,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做好价格认定工作,实现了价格认定事项由杭州市价格认定机构封闭式办理向吸纳、整合社会多方力量协同办理的转变。一是构建市场调查机制。经过多方沟通、协调,杭州市构建了包括实体市场调查点、互联网协作采价点、价格监测数据报备点、价格认定专家库等三点一库四位一体的价格认定市场调查机制。目前,杭州市价格认定市场调查环节囊括了涉及数码电器、林木、艺术品、日用家电、电动车、汽车修配、奢侈品、五金建材和服装等价格认定标的在内的实体市场调查点86家、互联网协作采价点(天猫和京东等)30家,以及20余类列入价格监测范围的价格认定标的和由70余名不同业务领域的专家组成的价格认定专家库,初步解决了价格认定市场调查环节采价途径单一、采价数据失真问题,基本实现全市统一、点面结合、覆盖到位、资源共享和高效运行。

二是组建价格认定第三方服务库。杭州市价格认证中心充分征求市纪委、市财政局的意见后,在市物价局相关职能处室参与、市物价局纪委全程监督下,采用参照询价、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及公开招标等方式组建、委托专业招标代理机构开展工作,并经酝酿、汇报、公告、审核、开标、对接和公示等诸多环节,最终成立了由18家常用服务提供商组成的杭州市价格认定第三方服务库,涵盖提供劳务、材质和真伪鉴定等服务标项30余项。杭州市价格认证中心对应印发了《杭州市价格认定服务库管理办法》、《杭州市价格认定服务库入库名单》、《杭州市价格认定服务库通讯录》等文件,确保价格认定服务库能够切实发挥对全市价格认定系统的支持和保障作用。

(二)强化联动机制

一是上下两级联动,集中力量攻坚克难。为了缓解杭州市及所属区(县)价格认定人员数量紧张、资源分散的问题,杭州市价格认证中心牵头组织成立全市价格认定协调小组,积极推进价格认定事项片区化管理模式。杭州市价格认定协调小组由30余位价格认定系统业务骨干和社会各界专家组成,管理部门、人员管理、工作职责、案件范围、执行程序和相关事项业已通过文件形式予以确定。通过设立价格认定协调小组,市价格认定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全市价格认定人力资源得以有力调动,各地价格认定人员专长得以切实发挥。如杭州市余杭区因拟建中泰九峰垃圾焚烧厂导致的群体性打砸抢事件发生后,市价格认证中心积极了解案情并联系相关部门,主动介入且依规受理,市、区两级价格认定机构上下联动,及时成立专门工作组,精心组织、健全机制、落实专人,优质高效地完成价格认定工作。市政府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高度赞赏市、区两级价格认定机构在此案后续工作处理中给予的支持。二是左右部门协作,消除隔阂提高效率。紧扣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杭州市物价局积极会同市纪委等相关部门成立协调小组,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听取意见制度和专家办案模式,案均沟通3次以上,年均对接200余次,多措并举解决既往涉嫌违纪案件办理过程中,纪律检查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查处、移交、公诉、审判等环节职能分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杭州市涉纪价格认定事项协调小组的成立,理顺了涉纪价格认定事项证据的审查核实、固定、转换等环节,充分发挥了价格认定对纪检监察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作用。

三、以方式方法创新促工作发展提高

长期以来,价格认定工作存在工作人员少、案件数量多、办案资源捉襟见肘等突出问题,造成价格认定受理把关不严、市场调查水平不高,直接影响到价格认定工作质量。面对价格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分价格认定机构消极应对,等、靠、要,要么等其他地区价格认定机构提供现成经验,要么靠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文件明确规定,要么不分所办事项难易都向上级价格认定机构要解决方案;部分价格认定机构以问题为导向,迎难而上,不仅发掘现有价格认定工作可资利用的资源,还通过方式方法的不断创新发展提高本地价格认定工作。

温州市鹿城区价格认定协助员新模式、瑞安市和瓯海区互联网+价格认定新思路,不仅实现了价格认定受理端口的前移,实现从价格认定源头把控工作质量的目的,还引入了办案民警等提出机关的智力支持,密切价格认定机构与提出机关之间的关系。杭州市市场调查机制和第三方服务服务库的组建、完善,有效化解了价格认定市场调查难、专业知识不足的问题,同时强化相关联动机制又打通了上下级价格认定机构之间以及价格认定机构和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充分整合现有价格认定办案资源实现工作质量、效果的双提升。

2017年全国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座谈会总结道:十八大以来,各地价格认定机构勇于担当、锐意开拓,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探索价格认定发展的道路上取得了骄人成绩。这些工作方式方法上的革新,充分展现了地方价格认定工作改革试验田的先导作用,也为相关业务建设提供了宝贵实践经验。这次调研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展示了以温州市和杭州市为代表的价格认定机构及人员的干劲与活力。希望更多的价格认定机构及人员能够牢固树立政治大局观念、公共服务观念、风险责任观念和质量效果观念,围绕聚焦价格公共服务这个中心打造涉纪、涉刑、涉税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四个品牌强化法制体系建设、机构和队伍建设、基础理论研究、金价工程信息化建设、宣传等五项支撑开展工作,通过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动价格认定事业蓬勃发展。

(综合部供稿)